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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


政府采购交易各方主体: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根据《中牟县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牟财[2019]8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政府采购交易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根据《通知》要求,自201981日起,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不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也不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

 

附件:中牟县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牟财[2019]85

 

 

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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