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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聚源湖、环形明渠及郝桃沟生态水系治理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聚源湖、环形明渠及郝桃沟生态水系治理PPP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中牟县人民政府 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 中牟县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机构为 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聚源湖、环形明渠及郝桃沟生态水系治理PPP项目

2.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概况: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聚源湖、环形明渠及郝桃沟生态水系治理PPP项目由中牟县汽车产业集聚区内包括新开挖聚源湖、环形明渠“一湖一渠”以及郝桃沟(郑民高速辅路-陇海铁路)的生态绿化治理组成,项目总投资为68666.7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种植工程、服务设施工程、基础设施工程、景观照明工程、电气工程等

2.4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3. 采购需求

3.1项目全生命周期:本项目合作期限暂定为15.5年。合作期限包括建设期和运营维护期,其中建设期1.5年,运营维护期14年

3.2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估算为 68666.7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7876.6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103.25万元,基本预备费3489.48万元,建设期利息2197.41万元。

3.3项目规模:项目建设内容为中牟县汽车产业集聚区内包括新开挖聚源湖、环形明渠“一湖一渠”以及郝桃沟(郑民高速辅路-陇海铁路)的生态绿化治理。具体建设内容为:聚源湖为新开挖景观湖,目前已完成湖面开挖。二期建设工程为景观绿化,绿地面积约318亩,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绿化种植工程、服务设施工程、基础设施工程。环形明渠一河道治理全长5.5km,属于新开挖渠道,分为老丈八沟段、环形明渠北侧段、环形明渠南侧段,每段分别长1.5km、1.3km、2.7km。目前已完成对河道的开挖、桥梁、钢坝闸、跌水的建设。二期建设工程为景观工程,绿地面积约646亩,主要包括绿化种植工程、服务设施工程、基础设施工程、电气工程。郝桃沟治理范围为郑民高速辅路-陇海铁路段,总长4.47km。河道设计上开口以控规为准,宽为100m,设计河底宽30m。目前已完成对河道的疏挖、清淤、桥区护砌、护底、渐变、横向连接及橡胶坝、陡坡、水源井、设备房建设等工程。二期工程为景观工程,绿地面积约546亩,主要包括生态服务与休闲功能的恢复生态河流廊道工程和景观照明电气工程。

3.4项目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中牟县汽车产业集聚区内,包括新开挖聚源湖、环形明渠“一湖一渠”以及郝桃沟(郑民高速辅路-陇海铁路)的二期绿化治理。其中:聚源湖位于在汽车研发展示区南干渠与郝桃沟交叉口处,绿地面积约318亩;次环形明渠位于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内,分为三段,老丈八沟段、环形明渠北侧段、环形明渠南侧段绿地面积约646亩;郝桃沟治理范围为郑民高速辅路-陇海铁路段,绿地面积约546亩。

3.5运作模式:运作模式为BOT,合作期限为15.5年,其中建设期1.5年,运营期14年,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本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其他资金可通过项目公司融资等方式筹集。

3.6其他采购需求:项目风险按照风险有效控制、风险成本最低、风险收益对等三个原则分配;政府方承担征地拆迁、法律、政策和最低需求等风险;社会资本承担项目建造、财务和运营维护等商业风险;不可抗力等风险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理共担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备以下条件:

1)主体要求

可以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资质的认定按照政府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项目公司中控股,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2)资质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联合体资质的认定按照政府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

3)业绩要求

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承接过单项投资不少于3亿元的园林绿化或水生态治理项目(以施工合同或业缋证明材料为准)。

4)财务要求

须具有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申请人企业净资产不得低于7亿元整(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每一成员的净资产乘以其在联合体内所占股份比例之和应满足上述要求),以上数据以经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表为准。提供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2020年1月1日以来近半年的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等(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计算)。

5)项目经理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施工单位拟派项自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和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拟派项自经理无在建工程。

6)企业信誉

近三年内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注:不良诉讼指因社会资本方存在重大过错所致或可能会对其履约能力造成重大影响诉讼);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目前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釆用联合体形式投资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符合上述商业信誉基本要求。

7)其他要求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2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3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3.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3.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如有要求);

4.3.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3.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主投资方,且联合体成员均需占股。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 3 家数,应体现融资、建设、运营优势;

4.3.5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5. 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2本次资格预审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方数量

6. 政府采购政策

6.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0年8月 10日至 2020 年8月 14 日,每天上午8:00 至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投标人凭企业CA锁登录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mxggzy.com/),点击“交易主体登陆”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方式:潜在投标人领取资格预审文件需进入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zmxggzy.com/),进行投标人/供应商会员注册,(注册步骤详见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完成后需到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科(中牟县房产大厦18楼)进行现场审核,现场需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审核通过,供应商需在中牟县房产大厦18楼办理CA锁,办理完毕携带CA锁到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科(中牟县房产大厦18楼)审核激活。供应商通过CA锁登陆进行网上资格预审文件等相关文件的下载;

售价:0元

8.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8.1提交截止时间: 2020年9月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房产交易大厦4楼)第3开标室;

8.2开标时间: 2020年9月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房产交易大厦4楼)第3开标室;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牟县政府采购网》、《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称: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址:郑州市中牟县建设南路与万洪路交叉口西南角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方式:0371-696816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甲乙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地润路19号D座712室

联系人:马先生、陈先生

联系方式:18638773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