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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数字印刷产业园(出版发行)项目桩基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原数字印刷产业园(出版发行项目)已由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以2018-410122-51-03-024932号和2018-410122-51-03-024937号文备案确认,项目业主为河南省新华书店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省新华书店发行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桩基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原数字印刷产业园(出版发行)项目桩基检测。

2.2进场编号:牟公资建2020-0924-219。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建设地点:一地块位于郑州市中牟县汽车产业集聚区(德惠街以东、轩畅街以西、轩城大道以南、远航路以北),二地块位于郑州市中牟县汽车产业集聚区(余庆街以东、轩盛街以西、轩城大道以南、远航路以北)。

2.5建设规模:一地块占地面积约126亩,即84301.79平方米,本项目为新建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26631.16平方米,主要建设包括包装中心、分拨中心、仓库等;二地块占地面积约54.48亩,即35521.93平方米,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总建筑面积54700.8平方米,主要建设包装分拨中心。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试桩、工程桩检测等内容。

2.7检测周期:3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检测报告符合省市有关文件、技术规范规定,符合设计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机构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附表计量认证范围应包含桩基检测等内容),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2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并提供项目负责人20203-8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11日以来承接过至少一项桩基检测服务合同【以合同(或协议)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或协议)】;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应包含“三表一附注”,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附最新的财务报表说明)。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5.2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171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5.3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截图需为公告发出日期后相关查询网页,经查询存在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5.4根据全国检察机关的统一要求,自201881日起,全国检察机关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截图需为公告发出日期后相关查询网页,经查询存在违法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若出现上述两种情况任意一种情况的视为同时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01016日到20201022日。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进入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zmxggzy.com),进行投标人/供应商会员注册,(注册步骤详见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完成后需到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需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审核通过后投标人需在中牟县房产交易大厦18楼办理CA锁,办理完毕携带CA锁到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科(中牟县房产交易大厦18楼)审核激活,投标人通过CA锁登陆进行招标文件等相关文件的下载,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

4.3招标文件费收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现场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费(文件费500元,现金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1199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及开标地点: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商都大道与清阳街交叉口东南,房地产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

5.3本项目实行电子开评标,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各投标人在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 www.zmxggzy.com)“下载中心”栏目下载相关驱动和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如遇到电子交易系统的软件操作问题时,可通过热线电话(4009980000)进行咨询。

5.4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MTF格式),未加密电子文件及纸质文件须在截止时间前提交到指定地点。

5.5投标人需要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MTF格式)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mx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

2)开标时,各投标人需携带本单位CA锁(制作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锁)进行文件解密工作。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现场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ZMTF格式和word格式,U盘介质壹份;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分别密封、一并递交,以作备用;

3)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5.6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或者未按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新华书店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吕先生

    话:0371-87528889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3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王先生

    话:0371-66681093

联系地址: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发布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0 10 15